为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,贯彻《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》等文件要求,7月10日上午郁胜旗副院长带领硕导学习《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“十不准”》文件,该文件从思想引领、学术规范、师生关系等多个维度,为研究生导师划定行为红线。郁胜旗强调,按照“十不准”文件要求,导师不得传播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,严禁发表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;必须恪守学术诚信,杜绝各类学术不端行为;切实履行导师指导职责,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,严禁将私人事务转嫁学生。上述规定既是研究生导师的行为准则,也为研究生健康成长筑牢制度保障。
通过本次学习,“十不准” 已成为各位导师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的自觉遵循,为学院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,助力学院 “双一流” 建设。下一步,学院将持续健全长效机制,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与学科发展同频共振,不断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,为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