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学院管理力量,提升学院整体办学实力与核心竞争力,经党总支研究,决定在院内选聘助理1-2名。
一、工作职责
助理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协助学院领导开展相关工作。
二、选聘条件
助理除须具备《南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》的基本条件外,还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,踏实肯干,甘于奉献;
2.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,具有正高职称或者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;
3.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;
4.身心健康。
三 、选聘程序
1.个人报名。应聘者按照要求填写《自荐表》(《数学与统计学院助理岗位自荐表》.xlsx)。
2.酝酿初步人选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。
3.研究确定。召开党总支会议确定拟任人选,并上报联系校领导,经同意后确定最终人选。
4.发文聘任。聘期一般为三年。
四、日常管理
1.助理不纳入干部序列,不对应行政职级。聘用期间,由学院进行日常管理。
2.助理相关补贴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,根据考核情况发放。
五、报名事宜
应聘者按要求填写自荐表,于9月27日上午12点前报学院综合办公室。
数学与统计学院
2024年9月25日